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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延长实名办税过渡期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8-02-28 14:07:16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 [深圳做账(帐)报税、专业财务代理公司、深圳做账(帐)公司、 深圳代理记账(帐)、一般纳税人记账(帐)、注册商标、深圳会计公司、小规模纳税记账(帐)、深圳公司注册、小企业代理记账(帐) 、旧帐整理、审计验资](税总发〔2017〕101号),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决定,推行实名办税的过渡期延长至2018年4月30日。
特此通告。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