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7-11 10:59:09 一、凡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注册会计师离开原所在的事务所,加入另一家事务所时,必须办理转所手续,在转所手续未办理之前,不得在新的事务所签发报告。 二、在本市内转所的注册会计师应办理如下转所手续: 1、申请人填写《注册会计师转所审核表》,并由调出所法定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事务所公章;同时由拟转入的事务所审核同意并在表上加盖公章; 2、由拟转入的事务所将已填写完毕、盖好章的《注册会计师转所审核表》连同事务所与申请人签定的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事务所为申请人购买**保险的证明材料(在社保局打印的“员工参加**保险清单”并加盖社保局征收业务专用章)或退休证明材料一起提交市注协会员服务部,如申请人非本市户籍人员,且已在外地购买社保,则无须提供上述社保证明材料,提交的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事务所公章; 3、市注协将于每月月底审核一批注册会计师转所申请资料(特殊情况除外),并将审核情况发文,同时在市注协网站公布以通知各事务所,并报中注协备案; 4、各相关事务所于批准文件发布之日起30日内,将经市注协发文批准转所的人员的注册会计师证书收齐,到市注协办理证书变更手续。 三、本市的注册会计师转到外地事务所执业,应按以下程序办理手续: 1、申请人填写《注册会计师转所审核表》(一式四份),请注册会计师原所在的本市事务所法定负责人在表上签字同意转出并加盖事务所公章,转入事务所同意接收并盖章后交拟转入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审核;[深圳做账(帐)报税、专业财务代理公司、深圳做账(帐)公司、一般纳税人记账(帐)、财务外包、注册商标、深圳会计公司、小规模纳税记账(帐)、深圳公司注册、小企业代理记账(帐) 、旧帐整理、审计验资]
2、待申请人原所在的本市事务所将表格提交省、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经审核后在《注册会计师转所审核表》上盖章同意转出后,由申请人拟转入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经审核后在《注册会计师转所审核表》上盖章同意调入,并反馈给拟转出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 3、市注协将于每月月底将审核情况发文,同时在市注协网站公布以通知事务所,并报中注协备案; 4、各相关事务所于批准文件发布之日起30日内,将经市注协发文批准转所的人员的注册会计师证书收齐,到市注协办理证书变更手续。 四、外地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转入深圳,须办理以下手续: 1、申请人填写《注册会计师转所审核表》(一式四份),注册会计师原所在事务所法定负责人在表上签字同意转出,并加盖事务所公章,注册会计师拟转入的本市事务所在表上“填报单位”处填写并加盖公章,交转出市注协会员服务部,同时出示注册会计师证书以供查验; 2、转出市注协审核后,盖章同意转出,并将表格交回事务所,事务所或申请人持《注册会计师转所审核表》到转出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转出手续; 3、转出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审核同意盖章后,拟转入的会计师事务所持《注册会计师转所审核表》以及下列材料到转入省注协会员服务部办理正式转入手续: (1)申请人的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3)申请人与事务所签订的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人的全科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注册批准文件复印件; (5)拟转入的本市会计师事务所为申请人购买**保险的证明材料(在社保局打印的“员工参加**保险清单”并加盖社保局征收业务专用章),或退休证明材料; (6)学历证书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4、市注协审核所有资料后,将于每月月底将审核情况发文,同时在市注协网站公布以通知事务所,并报中注协备案; 5、各相关事务所于批准文件发布之日起30日内,将经市注协发文批准转所的人员的注册会计师证书收齐,到市注协办理证书变更手续。 五、申请人如为原所合伙人的,须先到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办理退伙手续,取得深圳市财政委员会的《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变更备案确认书》及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变更通知书》后到市注协办理转所手续。 六、经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发文公告已终止、收回行政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须在发文之日起 60天内到市注协办理团体会员注销手续和有关注册会计师转所或转非手续。 七、《注册会计师转所审核表》可从市注协网站下载,市注协网址为:www.szicpa.org。 八、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通讯地址为: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深圳特区报业大厦12DEF;邮政编码518009;咨询电话:83515415。 另: 针对已终止、收回行政许可的事务所合伙人及注师办理转所手续需提交资料如下: 1、合伙人转所: ①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原所出具的注销通知书,如未注销则取得清算确认书,确认该名合伙人非清算负责人(清算负责人须在原所注销后方可转所); ②如原所为合伙所,表上须有全体合伙人共同签字盖章同意其转出,如原所为有限所,表上须有法定负责人签名,如本身就是法定负责人,则需要其他合伙人全体签字。 2、非合伙人注师转所:表上须有原所法定负责人签字盖章同意其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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