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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17年度深圳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待遇偿付基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20 12:05:21
各参保单位、参保人:
根据广东省统计信息网公布的统计数据,广东省2016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2848元,折算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071元(四舍五入)。 [深圳做账(帐)报税、专业财务代理公司、深圳做账(帐)公司、一般纳税人记账(帐)、财务外包、深圳代理记账(帐) 律师咨询、注册商标]深圳会计公司、小规模纳税记账(帐)、深圳公司注册、小企业代理记账(帐) 、网站建设、 旧帐整理、审计验资]根据深圳市统计局公布的《深圳市2016年城镇单位平均工资数据公报》,深圳市,2016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9757元,折算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7480元(四舍五入)。
根据上述统计数据,自2017年7月1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涉及本省、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我市各项社保缴费基数和待遇计发基数分别按6071元/月、7480元/月的标准计算。
特此通知。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7年6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