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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社保登记正式纳入商事登记平台
发布日期:2015-08-01 21:47:03
为进一步提高社保登记效率,实现政府工作效能的共同提升,市社保局创新思维与市市场和质量监督委共同研究部署,推进社保登记纳入商事登记平台,并已于6月1日正式实施,实现了“一次审核、信息互认、证照同发、档案共享”的社保登记新模式。
一是社保登记一步到位,减轻了企业负担。申报者在商事登记机关网上填写包含社保相关信息的联合申请表,由商事登记机关统一网上受理。商事登记部门审批通过,即视同社会保险登记同时审批,实现了“一次审核,同步发放”,减少了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资料的繁琐与往返多个部门间办证的奔波。
二是信息审核一次完成,提高了政府工作效率。企业在商事登记机关只需“一表申请”,即可实现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审核结果互认、档案一处保存、[深圳做账(帐)报税、小企业代理记账(帐)]多部门共查验,既避免了社会保险经办部门在受理审批、档案整理保存等方面的重复工作,节约了政府办事成本,又提升了电子社保的工作质量。
三是督促企业履行社保责任,有力地保障员工社保权益。社保登记纳入商事登记平台,将有效督促企业履行社保登记的义务,增强企业为员工参保的自主性,保障企业员工的社保权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是企业数据更新及时,利于全面动态掌握社保登记情况。社保登记纳入商事主体登记流程,加大了社会保险普法宣传力度,同时便于社保经办部门及时掌握企业社保登记情况,以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执法检查,让社保民生福祉惠及广大务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