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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起路边停车 前三小时收费下调40%
发布日期:2015-07-25 11:22:07
7月10日起,路边临时收费标准将大幅下调,首三小时内收费统一减40%,三小时后的收费维持现状不变;周末及节假日路边停车起始收费时间也由7∶30延后至10∶00。
按照新的收费标准,工作日在路边临时停车半小时内,只需交3元,1小时内只需9元。相对于目前大多数公共停车场15分钟后开始收费、一小时内15元的标准,如果是短时间停车,路边停车较停车场更划算。
市道交中心统计,截至7月7日,全市路边临时停车注册人数累计68万,累计缴费2469.3万元,已按要求全部上缴财政专户。
两个多月两降收费标准
去年路边临时收费管理办法出台时,就提出了“实行动态优化”的原则,收费标准与泊位利用率实行联动调节。市道路交通管理事务中心昨日表示,路边停车收费正式实施半年来, 目前白天泊位日均占用率约30%,夜间泊位日均占用率约75%,未达到预期。同时,社会各界也对临时泊位日间使用率低、收费较高、节假日起始收费时间太早等提出意见。针对这些情况,市道交中心表示,为进一步方便市民短时停车使用路边临时停车泊位,提高日间泊位利用率,经评估测算,将路边临时停车首三小时内的收费统一减40%,三小时后的收费维持现状不变。
这是两个多月来,我市第二次对路边临时停车收费政策作出调整。上次是从4月30日开始,将路边收费泊位夜间免费时间从21∶00提前到20∶00,同时停车缴费免费操作时间由原来的5分钟延长至10分钟。
费用下降有利于短时间停车
市道交中心表示,此次降价只针对于首三小时,其目的非常明确:鼓励和方便路边短时间停车,提高路边泊位周转率,突出临时停车和公平性。
按照调整后的标准,工作日一类地区首半小时3元,1小时9元,1.5小时15元,2小时内21元。而目前大部分社会公共停车场和商业停车场的收费标准为15分钟后收费,1小时15元,其后每半小时1.5元。如果临时停车1.5小时以内,在路边比停车场更加划算。
节假日10点后才开始收费
此次调整还有一个亮点是,非工作日起始收费时间由7∶30延后至10∶00,调整后的非工作日路边临时停车收费时段为10∶00-20∶00。
这意味着,周末和节假日晚上将车停放在路边泊位的,第二天早上不必急着7∶30 前起来挪车,免费停车延长到10∶00,大可以睡个懒觉后再出来将车开走。即使到中午12∶00才开车,头天晚上使用“次日续时”功能预缴两个小时费用,也只需8.4元。
收费标准调整方案
一类区:工作日首半小时的收费由原来的5元减为3元,首半小时后至首三小时的收费由原来的每半小时10元减为6元;非工作日首半小时的收费由原来的2元减为1.2元,首半小时后至首三小时的收费由原来的每半小时4元减为2.4元。
二类区:工作日首半小时的收费由原来的3元减为1.8元,首半小时后至首三小时的收费由原来的每半小时6元减为3.6元;非工作日首半小时的收费由原来的1.5元减为0.9元,首半小时后至首三小时的收费由原来每半小时2.5元减为1.5元。
三类区:工作日首半小时的收费由原来的2元减为1.2元,首半小时后至首三小时的收费由原来的每半小时4元减为2.4元;非工作日首半小时的收费由原来的1元减为0.6元,首半小时后至首三小时的收费由原来的每半小时1.5元减为0.9元。[深圳做账(帐)报税、深圳做账(帐)公司]
同时,将非工作日起始收费时间由7:30延后至10:00,调整后的非工作日路边临时停车收费时段为10: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