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做账(记帐)报税,财务(税)代理-深圳工商注册公司-深圳市圣一君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官网
圣一君新浪微博 圣一君新浪微博
圣一君腾讯微博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搜索:
  • 1
  • 2
  • 3
服务项目
工商服务
做帐报税
审计验资
股权转让
社保服务
商标注册
住房公积
法律维权
刻章咨询
银行开户
房屋租赁
上市辅导
财务外包
联系我们

郭 先 生:13714792707

行政部   悦 悦:18923813949

财务部   琪  琪 :17898484727

@@@@@@@@@@@@@@

市场部  总 监 : 13417517993

市场部  一部 : 13417517993

市场部  二部:13430862573

市场部  三部:18819031917

市场部  四部:18124153187

市场部  五部:19540551536

市场部 六部:13249434917

市场部  七部:13411862305

市场部  八部:18576623492

市场部  九部:19924903229

市场部  十 部:13430862573

@@@@@@@@@@@@@@

工商部 晓  晓:   15118025427

@@@@@@@@@@@@@

会计部  莉 莉:15112624963

会计部   平 平:15019235457

会计部   娜  娜:15013845007

会计部   梦 梦:13728691537

@@@@@@@@@@@@@@

法务部  黄顾问 : 13267087460

@@@@@@@@@@@@@@

总公司电话:0755-82486147

 龙岗分公司:0755-84586307   

注册做帐QQ:442949881

注册做帐QQ:18923813949

郭生微信号:13714792707

服务号:szsyjgd

邮   箱:13714792707@163.com



圣一君总公司地 址:

        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路1004号华日大厦19G          

圣一君龙岗分公司地 址: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社区向银路29号201

圣一君惠州分公司地 址

       惠州大亚湾澳头北澳大道31号四洲密房三栋2506








服务号szsyjgd
点击这里
More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 > 首页 > 行业资讯 > 法律维权 法律维权

什么是家庭承包双层经营体制

时间:2024-07-24 点击数:238次 信息来源:https://shenzhen.chinatax.gov.cn/sztax/xxgk/tzgg/202405/e35bc2f790c34fd3b13ab8245d437449.shtml
分享到:

导读:


家庭承包双层经营体制是农村经济发展深圳做账(帐)报税、深圳代理记账(帐)公司、深圳记账(帐)报税、注册商标、深圳公司注册中的重要制度,它基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现农户与集体双层经营。农户自主经营,集体提供服务,旨在激发农民生产积极性,推动农村经济持续发展。
  一、什么是家庭承包双层经营体制
  家庭承包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它实际上是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的一种经营模式。


  1.在这种模式下,农民以家庭为单位,向集体经济组织(如村、组)承包土地等生产资料和生产任务,形成了一种农户与集体之间的双层经营结构。


  2.农户作为一个经济实体,按照合同规定自主地进行生产和经营,享有大部分的经营收入;而集体则作为发包方,除了进行必要的协调管理和经营某些工副业外,主要为农户提供生产服务。


  这种体制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旨在通过明确产权关系,激发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推动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


  二、双层经营体制的定义
  双层经营体制,顾名思义,是指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双层经营模式。


  1.农户家庭经营,农户作为独立的经济实体,享有土地等生产资料的承包经营权,自主决定生产经营活动,并承担经营风险;


  2.集体经营,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发包方,负责协调管理、提供生产服务,并经营某些工副业。


  这种双层经营体制,既保障了农户的生产自主权,又发挥了集体经济的优势,是我国农村经济改革的重要成果之一。






  三、合同形式和效力
  在家庭承包双层经营体制中,合同是连接农户与集体之间的桥梁。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


  1.承包方与发包方应当签订书面形式的土地承包合同。书面合同形式主要是区别于口头合同而言的,它可以有形地表现合同内容,为双方提供明确的权利和义务依据。


  2.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但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而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对方已经接受的,该合同仍然成立。


  因此,在家庭承包双层经营体制中,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只要双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并且对方予以接受,那么合同仍然有效。


  你还想了解农村土地承包的继承问题吗?法律小助手法律快车持续为你提供法律解答,快来关注我们吧!

相关文章
上一篇:承包合同违约怎样赔偿         下一篇:董事长强制员工“五一”加班,称:不服马上炒掉

邮箱登陆

版        权       所      有:       深圳市圣一君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罗湖总公司电话:0755-82486147   龙岗分公司电话:0755-84586307   郭先生:13714792707 

QQ:442949881   服务号szsyjgd     微信号:13714792707   E-mail:13714792707@163.com

罗湖总公司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路1004号华日大厦   19G       

龙岗分公司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社区向银路   29号201   

惠州分公司地址:        惠州大亚湾澳头北澳大道31号四洲密房三栋  2506


本网站二维码
友情链接:天眼查 商标分类表 房屋编码查询 工商移出异常名录 印章备案查询 法律快车 站长工具 名片 名官 网络编辑 深圳市抗癌协会

点击关闭
http://home.13714792707.com/information/show/index.asp?56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