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联系我们
市场总监:134 1751 7993
市场一部:199 2490 3229
市场二部:132 4943 4917
市场三部:188 1903 1917
市场四部:134 1186 2305
市场五部:195 4055 1536
深圳市关于申请住房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5-02-24 12:36:53
许多城市开始对申请住房公积金报告进行相应的调整,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起草了《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其中有关于申请住房公积金报告,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2年7月30日前反馈意见或建议。
(可贷款额度要求)申请住房公积金报告中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并应当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每月还贷额度(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本金和利息)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有共同申请人且共同申请人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缴存基数之和。
(二)不高于购房总价款与首付款的差额。所购住房为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的,应由申请人委托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取购房合同价与评估价的低值作为购房总价款。评估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三)不高于单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职工个人申请的,单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一并申请,且共同申请人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
申请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三年以上未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计算的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可以提高10%,但应符合前款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积金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时,职工可以向受托银行申请商业住房贷款,并由受托银行以公积金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住房贷款的组合)的形式向职工发放。
(贷款期限)公积金贷款期限以年为单位,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且贷款期限与职工(申请人)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之和不超过70年。
(贷款利率)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国家规定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公积金贷款发放后,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的,公积金中心应当按季度对贷款利率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