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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交警将分批推出55项“放管服”便民措施
发布日期:2018-08-01 13:33:24
(图:深圳交警将分批推出55项“放管服”便民措施)
深圳交警根据中央深化改革统一部署,在落实公安部提出20项“放管服”交管服务便利化措施的基础上,对交警涉及市民群众服务的违例、事故、道管、执法等窗口岗位进行全领域的进一步措施梳理,形成了深圳交警十个方面全领域“放管服”改革,大力提升交管服务便利化水平,不断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新期待。
深圳交警从五个服务方面,以三个阶段,分批推出总共55项“放管服”措施,其中车驾管方面的措施28项;违法处理方面的措施8项;交通事故处理方面的措施12项;道管服务方面的措施3项;停车场管理方面的措施4项。其中,7月底之前推出的措施共33项;9月底之前推出的措施共16项;12月底之前推出的措施共6项。
一、28项车驾管措施
(一)7月底实现的措施:19项
1、车驾管业务申请材料“四个减免”。
改革前:办理大多车驾管业务需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填写纸质表格。群众需自行提供车辆车架、发动机代码拓印,办理部分业务需要提供车辆标准相片,以及提交车辆交强险、医院体检证明等凭证。
改革后:采集身份证明、人像等数据并开展影像化管理,实现身份证明文件免复印、业务办理免填表。办理机动车业务实现免费拓印、照相。保险、体检、报废车回收等数据已经实现联网数据核查,实现群众免提交。
2、简单业务一证即办。
改革前:办理驾驶证业务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体检表、驾驶证、数码回执等纸制材料,办理机动车业务至少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改革后:对补换领、审验驾驶证,补领机动车行驶证,驾驶人和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等18类车驾管业务,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明一证即办。原需审核或收回的驾驶证、行驶证,通过内部信息核查,不再要求群众提交。
3、车辆登记通道式。
改革前:车主需提供车辆照片、验车民警填写查验表,相关资料人工送达。
改革后:实现数据在系统直接上传,[深圳做账(帐)报税、专业财务代理公司、深圳做账(帐)公司、一般纳税人记账(帐)、财务外包、注册商标、深圳会计公司、小规模纳税记账(帐)、深圳公司注册、小企业代理记账(帐) 、旧帐整理、审计验资]大大简化机动车登记程序。
4、缴费支付电子化。
全面实现网银、支付宝、微信等支付方式缴纳车管规费。
5、服务导办标准式。
全面实现服务场所全部公示业务办理标准化流程图表,形式直观、易看易懂,提供清晰指引,并提供免费导办服务。
6、推广应用智能自助终端自助快办。
改革前:自助办理机中的业务必须到窗口办理,除了需要预约、排队,制证时间较长。驾驶证需要2个工作日。
改革后:推广应用全国首创的“车驾宝”自助办理机、新车六年免检自助办理机,12项车驾管业务实现自助办理。驾驶证5分钟立等可取,检验合格标志90秒即可完成。办事时间以分钟为单位,大大节约市民时间。24小时车管所更是实现了全天候服务。
7、设置购置税自助缴税终端。
改革前:群众办理新车注册登记需先到税务局购买购置税后才能到车管所办理注册登记业务。
改革后:群众可在车管所现场购买购置税后立即办理注册登记业务,实现一次性办理。
8、提升车驾管“互联网+”服务水平。
目前已有包括抵押登记、驾驶证补换证等25项车驾管业务可通过互联网多种渠道办理车驾管业务,占车驾管业务种类总量的36%,日均在线办理1.5万宗,网上办事率约为38%。下一步,不断丰富网上办理的业务种类。
改革前:市民需要预约到交警办事窗口办理业务。预约排队、往返奔波。
改革后:打造24小时不打烊的网上车管所办事大厅,市民足不出户就可以随时随地办理车驾管业务。
9、实现社会化机构申请审批网上办。
改革前:社会化机构申请建站办理车驾管业务需多次往返车管所窗口提交纸质资料,并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建站办理车驾管业务。
改革后:增加社会化机构申请审批网上办功能,社会化机构在网上提交资料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建站办理车驾管业务,避免群众奔波往返。
10、注销流水网上查。
改革前:群众申请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更新指标时,有部分群众因忘记注销登记流水导致无法申请,需到车管所查询才可申请,造成往返奔波。
改革后:7月底实现群众在互联网自助查询注销流水在线便民服务。群众办理机动车注销手续后,登录互联网即可查询注销流水,无需再到车管所窗口查询。
11、推进车检程序优化。
目前,已开通车检预约服务、实现了网上申领免检标志,待7月30日公安部系统实现行驶证副页上不再签注检验有效期后,推行行驶证免签注。第一批已选9家业务量大、审核通过率高、群众满意度高的检测站开展此项业务。
改革前:一是检测站业务量不均衡,容易在早晚高峰期间扎堆检测影响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无法通过预约系统对重点车辆进行有效管控。二是行驶证签注盖章群众等候时间长。
改革后:一是通过预约系统对车辆进行引导、分流解决扎堆检测的问题;二是六年免检车辆无需签注。
12、继续推行邮政代办服务。
深圳交警车管所与邮政部门建立了警邮合作机制,开展线上、线下多维度的合作。目前,已在全市各区的10个邮政网点开办车驾管业务,将服务网点拓展至126个。
改革前:警邮合作过程中,邮政部门只负责上门收件、送件,合作深度不够。
改革后:市民可在附近的邮政网点办理车驾管业务。
13、进一步健全社会服务网络。
积极推行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目前,我市可办理注册登记的4S店共25家,日均量约180宗;可办理临时号牌的4S店共280家,日均量约2500宗。可办理转移登记的二手车服务站共7家,日均量约300宗。下一步,将继续推进车管业务社会化工作,加速推进登记服务站建设。年内新增4S店新车注册登记及二手车转移登记服务站60家以上,大型4S店和二手车交易市场全部实现自助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
改革前:所有业务都需要到窗口办理,车管窗口压力日益增大。
改革后:市民办理业务方便、快捷,车管窗口压力得到有效缓解。
14、车管流动服务车开放预约。
7月底将新增两辆车管流动服务车,并在深圳交警官网等互联网渠道新增车管流动服务车预约功能。机关企事业单位可网上预约车管流动服务车上门服务。同时,公示车管流动服务车每月行程,方便群众办理车驾管业务。
改革前:全市只有一辆流动服务车,机关企事业单位无预约途径,未能全面覆盖有业务需求的机关企事业单位。
改革后:增加服务车上门次数,开放预约可覆盖全市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
15、六年免检车辆“永不脱检”。
改革前:六年免检车辆每两年需带齐车险等资料到车管所或交警大队办事窗口办理年检业务。
改革后:车主只需登录深圳交警互联网渠道完成登记和授权,按时购买保险并及时处理违法,车管系统会自动运算比对相关数据,自动打印车辆年检合格标邮寄到车主手上。
16、“警邮家+”刷脸认证、到家服务。
改革前:需在线完成身份认证或到交警窗口面签才可以办理业务。受客观条件影响,核心业务仍需到车管窗口办理。
改革后:将窗口、身份证认证、服务前置,与邮政部门合作,服务上门、业务范围拓宽至34项。快递员上门收件时用PDA完成刷脸动态身份认证、身份信息读取以及获取电子签名等步骤确认办事人身份后现场办理车驾管业务。群众网上下单后即可在家门口办理除考试、验车业务外的车驾管业务。
17、车驾宝一体机扩展满分学习受理及驾驶人审验业务。
改革前:满分学习受理需预约到车管总所现场取号,并提供纸制的满分学习结业证明才能办理。
改革后:在车驾宝一体机增加功能,解决窗口满分考试受理及传统窗口受理的驾驶人审验等业务。目前车管总所车驾宝先行试点,往后推广至全市一体机办理,群众可就近选择办理业务。
18、网办业务增加单位批量预约办理功能。
改革前:不能网办
改革后:同一单位可批量多笔业务,缩短单位时间,提高用户体验感。
19、实施业务岗位前置,加速业务办理。
改革前:窗口受理车管业务后,交由后台集中办理,流程环节周转多,效率低,群众需要等候几个工作日后才能领取证件。
改革后:通过将后台整合前置,将受理窗口、制证窗口、审核窗口全部整合到受理岗位,窗口受理业务实现流水作业,现场即可办结出证,实现一次性办理。
(二)9月底实现的措施:8项
1、流程前置,将网上预约与预录合并,实现现场业务网上先办。
2、开启窗口受理后台制证办证模式。
3、档案更正一次办。
4、推行安全教育网上学习。
5、香港免试换证前置口岸办理。
6、推行跨省异地检验。
7、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
8、协助执行过户一次办。
(三)年底实现的措施:1项
1、提升数据共享,实现车辆资料信息联网核查。
二、8项违法处理措施
(一)7月底实现的措施:1项
1、放车还证业务不需提供复印件。
改革前:市民在处理放车还证业务时,需要提供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保险单等资料的复印件。
改革后:通过系统扫描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等业务资料,并采取电子保单自动比对,成功后放车还证。
(二)9月底实现的措施:5项
1、推出“我被套牌”业务。
改革前:市民需要到各大队窗口提交大量证明资料,且经常市民需要自行到停车场开具证明。
改革后:可以通过网上办理,无需到窗口,且由交警部门通过系统查询行车轨迹,联系停车场数据进行调查。
2、实行网上排队取号。
改革前:市民需要到现场排队取号,排队时间长。
改革后:除去现场排队取号,市民还可以在网上排队取号,并且可以实时获取排队进度及预计办理的时间。
3、已完成消分学习的驾驶人可在线使用记分处理交通违法。
改革前:对于已完成消分学习的驾驶人,使用记分需要到大队窗口办理。
改革后:已完成消分学习的驾驶人,可在线使用记分处理交通违法。
4、首违免罚业务全面在线办理。
改革前:对于在注册星级用户之前的、符合首违免罚的交通违法,需要车主到窗口办理。
改革后:无论是否是星级用户,全面在线办理首违免罚业务。
5、处理交通违法电子签名确认。
改革前:在窗口处理交通违法后,市民需要等待打印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其上签名。
改革后:市民可直接在签名板上签名、确认、扫码缴纳交通罚款。
(三)年底实现的措施:2项
1、在线放车还证。
2、撤销违章实行网上退款。
三、11项事故处理措施
(一)7月底实现的措施:8项
1、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单信息在线实时核查,减免由事故当事人提供相关纸质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改革前:事故当事人未随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保险标志等纸质证件原件,民警将扣留机动车辆,待当事人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后,才能发还事故车辆。
改革后:民警通过公安内网、手持式PDA等、通过人脸识别等技术在线实时核查、并打印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和保险信息。减免当事人因未随车携带上述相关证件被交警部门扣留机动车,避免事故当事人为提供相关证件而来回奔波,缩短事故处理时间,实现简易程序事故处理“一次办、刷脸办”。
2、事故处理相关法律文书邮寄送达,减免当事人往返办案单位的次数。
改革前:在事故处理中,受理通知书、检验鉴定意见书、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复核结论书等需送达当事人的法律文书,一般采取通知当事人到办案单位直接送达方式。
改革后:在事故处理初期由民警采集当事人送达地址并由当事人确认。通过警邮合作,采取邮寄送达的方式送达当事人,减免当事人因文书送达往返办案单位的次数,并简易程序事故实现“一次办”。
3、为当事人打印格式化书面申请材料。
改革前:在一般程序事故处理中,当事人提出申请重新鉴定、快速处理、未破逃逸案件出具事故认定书、交警部门损害赔偿调解时,依法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部分当事人因文化水平和法律知识不足,不得不请人甚至委托律师代写,既费钱又费时。
改革后:办案部门为当事人提供结构化的申请材料模版,将当事人基本信息和事故基本信息在电脑里直接打印生成,当事人只需在现场按固定格式填写申请理由等内容,签名后便可直接提交办案部门申请。既节省了时间、又节省了请律师代写的费用。
4、非涉刑逃逸事故受害方机动车减免扣留车辆检验。
改革前:在逃逸事故一般程序处理中,因调查取证需要,受害方事故车辆也需要扣留进行进一步检验、待相关的检验鉴定工作完成后发还当事故人,造成受害方当事人不理解。
改革后:对于非涉刑逃逸事故,简化程序采取现场勘查和提取的方法固定主要证据,不再扣留车辆进行全面的检验鉴定。
5、缩短一般程序事故处理时限。
改革前:一般程序事故处理依照现行法律规定,委托检验鉴定时限为三日内、检验鉴定期限为三十天内、做出事故责任认定为检验鉴定结束之日起五日内。因此一般程序事故处理从受理到认定通常需要近40天。
改革后:在交警部门委托检验环节由三日内缩短为24小时内,在检验鉴定环节非重大疑难事故的期限由30日内缩短为15日内,检验鉴定结束后作出事故认定由5日内缩短为3日内,将非重大疑难事故处理从受理起到责任认定做出的期限控制25天以内。
6、对于受伤住院、行动不便的事故当事人,上门处理事故。
改革前:因受伤住院或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在处理事故时,往往需要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前往办案单位处理。当事人处理事故时成本较大。
改革后:由民警前往当事人治疗所在医院或其住所,进行询问和送达相关法律文件,让当事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7、交通事故复核驻点辖区大队,就近受理事故复核。
改革前:交通事故复核业务由支队负责,事故复核点设在支队事故科,全市各区事故当事人申请复核都需到支队事故复核点申请。部分区距离支队路途较远,群众感觉不便。
改革后:在所属14个大队设置事故复核点,群众可就近到驻点大队事故复核点申请事故复核,并办理简易程序事故复核业务。
8、交通事故社会求助基金实现网上申请。
改革前:群众需到市政府办事大厅办理申请交通事故社会求助基金。
改革后:群众可通过互联网政务办事大厅和手机微信端、民生警务平台申请交通事故社会求助基金,由后台进行审核办理。
(二)9月底实现的措施:1项
1、在各区增设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窗口。
(三)年底实现的措施3项
1、事故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身份网上核实。
2、机动车交强险电子保单应用。
3、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调解处理网上数据一体化。
四、3项道管服务措施
(一)7月底实现的措施:3项
1、通行证全流程网上办理、0次到现场。
改革前:仅能现场办理,申请人需要到场两次,且需要填表并提交复印件。
改革后:全流程网办,0次到现场,申请人无需去窗口递交材料、也无需去窗口取证,所有申请资料均可实现互联网上传,免复印、免填表、免打证,办理进度实时可查。
2、试行即来即办和先批后审。
改革前:审批时限7个工作日。
改革后:一是非深号牌(全市区域)、大货车、小货车、会展车等车辆类型的通行证业务即来即批,材料齐全在受理后1个工作日审批完成;二是对于工程抢险类的车辆类型通行证业务秒办,实行先批后审。
3、重点车车辆通行证业务下放辖区大队,少跑快办。
改革前:现场办理仅能在市民中心窗口。
改革后:部分重点车辆通行证业务,“泥头车”、“搅拌车”、“非深圳号牌区级通行证”办理工作,可就近去各辖区交警大队窗口办理。
五、4项停车场管理措施
(一)7月底实现的措施:2项
1、压缩经营性停车场许可事项审批时限。
改革前:开办、变更及注销经营性停车场法定时限、承诺办结时限均为7个工作日(不含开办事项中的图纸审验、现场验收)。
改革后:材料齐全、设施合格的,承诺办结时限为3个工作日(不含开办事项中的图纸审验、现场验收)。
2、精简经营性停车场许可事项申请材料。
改革前:开办经营性停车场需要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建设规划许可相关材料,并验原件。
改革后:仅需提供《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即可,所有材料均不再验原件。
(二)9月底实现的措施:2项
1、经营性停车场许可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
2、推进经营性停车场前置程序社会化办理。
深圳交警会持续优化工作模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让大家办理业务最多跑一次,最快网上办!之后陆续推出的改革举措,深圳交警将会为大家详细解读,敬请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