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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城中村水电燃气乱加价最高可罚二十万元,该政策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发布日期:2023-09-19 14:03:03 点击数:233次
今年9月1日市人大常委会已经表决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价格管理若干规定》,将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深圳做账(帐)报税,专业财务代理记账(帐) ,一般纳税人记账(帐) ,深圳公司注册,小规模纳税记账(帐) ,深圳会计公司,注册商标,审计验资,旧帐整理]其中规定房东等代收费人在收取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费用时应当按照政府定价标准收取,不得加收其他费用。对违反规定的,由街道办事处依法处理,对单位最高可处二十万元罚款,对个人最高可处二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