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市场总监:134 1751 7993
市场一部:199 2490 3229
市场二部:132 4943 4917
市场三部:188 1903 1917
市场四部:134 1186 2305
市场五部:195 4055 1536
房产买卖(现售)合同公证
发布日期:2022-05-02 12:18:45 点击数:620次 信息来源:http://www.szgzc.net.cn/bzfw/bzzn/bdcp/201604/t20160413_341.html
日期:2022-03-24 信息来源:深圳市深圳公证处 字号:【大中小 】
公证事项 | 二手房买卖合同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二手房业主与买房人之间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
受理条件 |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即只能申请办理深圳的不动产。 |
申请材料 | (一)转让方、受让方为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须提供经公证机构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2、如法定代表人直接办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应注明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等)及其身份证(如企业注册地在深圳之外的,该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须在当地办理公证); 2、转让方、受让方为外国公司,所提交的材料(商业登记证或注册证书、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等)需经当地国家公证人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认证。 [深圳做账(帐)报税,专业财务代理记账(帐) ,一般纳税人记账(帐) ,深圳公司注册,小规模纳税记账(帐) ,深圳会计公司,注册商标,审计验资,旧帐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