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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本)房产借款抵押合同公证
发布日期:2021-06-13 11:27:58 点击数:810次 信息来源:http://www.szgzc.net.cn/bzfw/bzzn/bdcp/201801/t20180125_509.html
抵押担保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在抵押担保关系中,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深圳做账(帐)报税,专业财务代理记账(帐) ,一般纳税人记账(帐) ,深圳公司注册,小规模纳税记账(帐) ,深圳会计公司,注册商标,审计验资,旧帐整理]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房产抵押合同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抵押人与抵押权人之间签订房产抵押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 |
受理条件 |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即只能申请办理深圳的不动产。 |
申请材料 | |
出证时间 | 公证法规定15个工作日;我处提供便民服务,国内经济3个工作日(其中委托1个工作日),涉外民事5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
收费标准 | |
备注 | (1)请公证申请人自行携带其他有照片的有效证件以备审查,如:居住证、驾照、社保卡、护照、港澳通行证等。 (2)所需提交的资料如无特别注明均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3)协议类公证需协议双方共同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