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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制选择
发布日期:2021-06-03 11:38:35 点击数:796次 信息来源:https://baike.baidu.com/item/%E8%B4%A2%E5%8A%A1%E7%AE%A1%E7%90%86%E6%A8%A1%E5%BC%8F/8103838#6
财务总监负责制
即由董事会授权,由董事长直接委派财务总监,再在财务总监指导下设立财务会计部门。其优点是:直接体现董事会的授权,代表着投资者或股东的利益;缺憾:财务总监直接插于企业财务工作,容易造成新的所有者代表和经营者权责不清,同时权力过于集中于财务总监,也容易影响经营者特别是
财务经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这种体制适合于核心企业进行了规范的公司再改造,建立了公司法人制度的企业。
总会计师负责制
即在总经理下设置与
副总经理平行的总会计师分管企业财务工作,在总会计部门。优点:体现了财务管理的专业性与
决策中专家的意见的权威性。不足之处在于虽然明确在职权上总会计师与副总经理平行,但客观上给人以”专家”之衔而非职位之感,因而其实际享有的职权容易因总经理的意愿而定,使
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地位受到影响。
即在总经理下设负责财务会计工作的副总经理,在财务经理下设立财务会计部门。其特点是财务经理具有和其他副总经理平行的、同等的甚至更重要的决策,对上直接向总经理负责,直接参与公司重大问题的决策,对下直接向财务会计机构负责,从而成了由总经理挂帅的
企业资产运营和内部经营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