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市场总监:134 1751 7993
市场一部:199 2490 3229
市场二部:132 4943 4917
市场三部:188 1903 1917
市场四部:134 1186 2305
市场五部:195 4055 1536
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责划转相关指引
发布日期:2020-12-04 11:17:48 点击数:757次 信息来源:http://hrss.sz.gov.cn/szsi/sbjxxgk/tzgg/simtgg/content/post_8318535.html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决策部署,【深圳做账(帐)报税、深圳会计公司、深圳公司注册、公司注销、注册】我市各项社会保险费自2020年11月1日起由深圳市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现将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责划转相关指引发布如下,详见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