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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领卡业务办理指南
发布日期:2015-01-31 07:23:03 点击数:1337次 信息来源:http://www.szzfgjj.com/bsznjc/1874.htm
办理事项说明 | 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或者是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申请业务后,到制卡银行领卡。 |
办理条件 | 单位已为职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或者是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申请业务。 |
办理地点 | 银行网点 |
办理方式 | 柜台办结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时限 | 3个工作日 |
政策法规依据 |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暂行规定(试行)》 |
申请材料 | 一、领取工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注意事项 (一)单位指定专门的人员(简称“指定专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业务,提供批量领卡所需要的资料: 1.《批量办理借记卡协议书》(一式两份,工行网点领取协议书。原单位与工行合作签订了协议书,且协议书在有效期内的,单位无需再提供协议书),加盖单位公章,经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2.《批量办理借记卡业务委托书》(工行网点领取)及《批量办理借记卡明细清单》(工行网点领取),加盖单位批量开卡预留签章。 3.指定专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复印件上应有“授权单位代申领借记卡”字样及职工本人的签字确认。 5.《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领卡申请》(工行网点领取),加盖单位批量开卡预留签章。 6.职工本人领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所需资料: 7.单位证明(工行网点领取)。 8.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工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银行账户其他注意事项: 1.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银行账户销户前,职工必须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销户提取业务,并确定提取资金已结算,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银行账户的余额已为零或者住房公积金账户已成功关联其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否则,原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银行账户不能办理销户。 2.职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可在深圳工行任一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密码重置、换卡不换号、挂失业务。 二、领取建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注意事项 (一)专办员批量领取建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所需要的资料: 1.专办员和单位财务人员双人持以下资料到经办网点办理领卡手续。 2.单位证明:包括指定双人领用、领用种类、数量及关于“****单位承诺所提供资料真实、有效并已征得被代理人本人同意,承担相关资料虚假、无效的责任,承诺选定建设银行开立公积金龙卡及领卡业务”的承诺。 3.单位负责人、单位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加盖单位公章的个人账户设立申请清册(包括名字、证件种类、证件号码等要素)。 5.加盖单位公章的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壹份)。 6.申请单位将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申请清册与批量开户书一一核对,核对无误后,由专办员签名确认。 (二)职工本人领取建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所需资料: 1.单位证明。 2.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持建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均可以在任一网点办理 “公积金龙卡”联名卡密码挂失/重置业务、卡片挂失业务、卡片换卡业务。 三、领取中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注意事项 中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领卡方式,分为单位指定人员批量领卡、职工个人领卡两种。 (一)单位指定人员批量领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所需资料: 1.首次领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之前必须与中行签订《长城公积金联名卡协议》(中行住房公积金柜台领取,一式两份)及《委托办理长城公积金联名卡指定人员表》(中行住房公积金柜台领取,一式两份)。更换单位指定人员需重新提供《委托办理长城公积金联名卡指定人员表》。 2.每次领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需提供以下资料: (1)单位指定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指定人员为非专办员的应同时携带已加盖银行业务印章的《委托办理长城公积金联名卡指定人员表》。 (2)开卡职工身份证复印件,需逐一加盖单位公章。 (二)开卡职工本人领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所需资料: 1.单位证明。 2.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不得他人代领)。 (三)中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银行账户其他注意事项: 1.办理中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销卡销户前,职工必须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销户提取业务,并确定提取资金已结算,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银行账户的余额已为零或者住房公积金账户已成功关联其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否则,原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银行账户无法销户。 2.中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销卡销户业务,职工本人可携带中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及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在深圳市任一中国银行网点办理。 四、领取中信银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注意事项 (一)专办员(或单位指定人员)批量领取中信银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所需要的资料: 1.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2.专办员(或单位指定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开卡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个人账户设立申请清册原件(专办员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 5.《批量办理中信银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业务委托及承诺书》(银行柜台领取,盖单位公章); 6.《中信银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领取签收单》,需专办员(或单位指定人员)签名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银行柜台领取) (二)职工本人领取中信银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所需资料: 1.单位证明; 2.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中信银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银行账户其他注意事项: 1.职工领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后,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前往中信银行任一网点办理银行账户激活。激活后方能正常办理支取现金、转账汇款等银行业务。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银行账户销户前,必须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销户提取或者住房公积金账户已成功关联其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否则,原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银行账户无法销户。 3.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银行账户销户可在中信银行任一网点办理,如为代理销户,须持联名卡、本人以及代理人证件办理。 五、领取兴业银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注意事项 (一)单位指定人员批量领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所需资料: 1.缴存单位须指定公积金业务专办员,首次办理或更换专办员时需出具***为该单位公积金专办员内容的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2.专办员和单位财务人员双人持以下资料到经办网点办理领卡手续。 (1)所需资料:单位证明:包括指定双人领用、领用种类、数量及承诺提供资料真实、有效。 (2)单位负责人、专办员和财务人员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加盖单位公章的个人账户申请清单(包括职工姓名、证件种类、证件号码等要素)。 (4)加盖单位公章的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壹份)。 (5)申请单位将深圳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申请清单与实物卡、银行卡批量开卡清单一一核对,核对无误后,由专办员签名确认。 (二)兴业银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领卡方式,目前仅限单位指定人员批量领卡,暂不接受职工个人领卡。 (三)兴业银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银行账户其他注意事项: 1、职工从所在单位领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后,除激活住房公积金账户外,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及密码信封前往兴业银行任一网点办理银行账户激活。 2、职工注销公积金联名卡可在兴业银行任一网点办理,但销户前,必须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销户提取或者住房公积金账户已成功关联其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六、领取交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注意事项 (一)单位指定人员批量领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所需资料 1.《太平洋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汇总申请表---批量业务专用》(加盖单位公章) 2.制卡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下同) 3.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复印件及授权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4.《批量办理太平洋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业务申请》(网点领取) (二)开卡职工本人领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所需资料: 1.单位证明。 2.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不得他人代领)。 (三)交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银行账户其他注意事项: 1.职工领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后,除激活住房公积金账户外,还应通过柜面、电话银行(95559)、网上银行等办理银行账户激活。激活后方能正常办理支取现金、转账汇款等银行业务。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银行账户销户前,必须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销户提取或者住房公积金账户已成功关联其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否则,原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银行账户无法销户。 3.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银行账户销户可在交通银行任一网点办理,不可由他人代办 七、领取招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注意事项 (一)缴存单位在发起联名卡制卡申请三个工作日后,携带相关资料前往招行网点办理开卡手续。 1.业务资料 (1)《招商银行集体开立个人账户申请书》(招行网点领取)、开户清单,均加盖单位公章。 (2)《招商银行深圳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邮寄信息采集表》(招行网点领取),单位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请务必留存详尽的邮寄信息。 (3)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原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4)领卡人(专办员)身份证件原件、开卡职工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须正反面复印),复印件须逐份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办理开卡业务后,招行制卡机构预计将于7个工作日内将公积金联名卡寄送至单位指定的邮寄联系人。收到卡片后,单位负责将其分发给职工。 3.开卡业务须由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授权指定的专人代为办理(可为单位专办员)。 4.暂不受理职工本人到银行网点办理开卡及领卡的相关业务。(如确实需要职工本人办理的,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单独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并提供上述完整的开卡业务资料。) 5.单位办理开卡业务时,须及时将本单位在开卡前已经离职且无需开卡的职工名单提供给银行网点,银行网点可将该部分职工制卡数据进行作废,以便职工在其他单位入职后重新申请制卡。 (二)招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银行账户其他注意事项: 1.职工领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后,除激活住房公积金账户外,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及密码信封前往招行任一网点办理银行账户激活。激活后方能正常办理支取现金、转账汇款等银行业务。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银行账户销户前,必须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销户提取或者住房公积金账户已成功关联其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否则,原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银行账户无法销户。 3.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银行账户销户可在招商银行任一网点办理,可由他人代办(账户中含有必须本人办理撤销、关闭的协议及功能的情况除外)。 |
备注 | 1.建行、中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银行已制卡但未领取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可通过到制卡银行挂失方式重新办卡。 2.招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单位已领卡但未交付职工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可通过到制卡银行挂失方式重新办卡。 3.上述事项仅供参考,以各归集银行实际执行为准。 |
相关表格 | 无。所需材料详见申请材料一栏。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