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9-24 13:47:00 点击数:837次 信息来源:https://baike.baidu.com/item/%E4%B8%8A%E5%B8%82%E8%BE%85%E5%AF%BC/2904729?fr=aladdin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及其历次演变的合法性、有效性;
股份有限公司人事、财务、资产及供、产、销系统独立完整性:
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或其法人代表)进行《
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
建立健全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实现规范运作;
建立健全公司决策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实现有效运作;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持股变动情况是否合规。
辅导工作开始前十个工作日内,辅导机构应当向派出机构提交下材料:
辅导机构及辅导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辅导协议;
辅导计划;
拟发行公司基本情况资料表;
最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辅导协议应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辅导费用由辅导双方本着公开、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并在辅导协议中列明,辅导双方均不得以保证公司股票发行上市为条件。辅导计划应包括辅导的目的、内容、方式、步骤、要求等内容,辅导计划要切实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