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二级。 46.1.1企业资产 净资产10亿元以上。 46.1.2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 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海洋油气(或 海洋工程或(油气田)地面建设或油气储运或油气田开 发或石油化工或石油炼制)、结构、电气、机械、自动 控制和安全环保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0人, 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50人,且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 少于100人。 46.1.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中型海 洋石油工程3项,工程质量合格。 46.1.4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技术装备: (1)4000吨以上承载力的滑道、与海洋工程施工 配套的工程码头; (2)符合中国船级社(CCS)《钢质海船入级规范》 要求的400吨以上全旋转式或800吨以上固定式起重 船; (3)符合中国船级社(CCS)《钢质海船入级规范》 要求的75吨以上张紧能力铺管船。 46.2二级资质标准 46.2.1企业资产 净资产5000万元以上。 46.2.2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其中 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 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 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海洋油气(或海洋工程或 (油气田)地面建设或油气储运或油气田开发或石油化 工或石油炼制)、结构、电气、机械、自动控制和安全 环保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40人,且专业齐 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20人,且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 少于4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 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46.2.3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3项中的1项技术装备: (1)2000吨以上承载力的滑道、与海洋工程施工 配套的工程码头; (4)符合中国船级社(CCS)《钢质海船入级规范》 要求的200吨以上全旋转式或400吨以上固定式起重 船; (5)符合中国船级社(CCS)《钢质海船入级规范》 要求的50吨以上张紧能力铺管船。 46.3承包工程范围 46.3.1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型海洋石油工程和其他海洋工程的施 工、维修、改造等。 46.3.2二级资质 可承担项目投资额8亿元以下海洋油气开发工程或 3亿元以下海底管道工程,以及其他海洋工程的施工、 维修、改造等。 注:海洋石油工程大中型项目划分标准对照表 建设项目 单位 (亿元) 大型 中型 备注 海洋海洋油气 ≥8 8-4 项目投资额 石油开发工程 工程海底管道工程 ≥3 3-1 项目投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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