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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发布日期:2018-01-25 20:10:45 点击数:1347次 信息来源:http://www.szgs.gov.cn/art/2016/3/23/art_1004_39945.html
1、业务概述
国债利息收入为免税收入;国债利息收入, [帐报税深圳做账帐)、一般纳税人记账(、财务外包、帐 、深圳会计公司帐)、小企业代理记账(、网站建设、旧帐整理审计验资]是指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2、设定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第63号)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7〕第512号)第八十二条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国债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6号)
3、申请条件
(1)取得国债利息收入;
(2)申请资料齐全。
4、办理材料
序号 | 提交资料名称 | 纳税人留存备查 | 提交税务机关 |
1 | A0305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 √ | |
2 | 国债净价交易交割单; | √ | |
3 | 购买、转让国债的证明,包括持有时间,票面金额,利率等相关材料; | √ | |
4 | 应收利息(投资收益)科目明细账或按月汇总表; | √ | |
5 | 减免税计算过程的说明。 | √ |
5、办理时间
不迟于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备案。
6、税务机关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7、办理地点
网站、主管税务机关。
8、联系电话
9、办理流程
10、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