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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单位缴存登记与登记注销业务的单位
发布日期:2018-01-10 18:18:33 点击数:981次 信息来源:http://www.szzfgjj.com/xxgk/xzzq/201706/t20170615_7109736.htm
申请内容:1.新设立的单位须在30天内设立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注册登记一名住房公积金专办员。2.人力资源管理公司、[深圳做账(帐)报税、专业财务代理公司、深圳做账(帐)公司、一般纳税人记账(帐)、财务外包、深圳代理记账(帐) 律师咨询、注册商标]深圳会计公司、小规模纳税记账(帐)、深圳公司注册、小企业代理记账(帐) 、网站建设、 旧帐整理、审计验资]超大型单位(缴交人数在1万人以上)需要设立多个单位住房公积金户进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符合设立条件的,可申请设立一、二级单位住房公积金户。3.单位因分立、撤销、解散、破产或者被合并等原因终止的,须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户的注销手续。
申请条件:符合条件1、条件2、条件3的单位可以提出单位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申请;符合条件1、条件4的单位可以提出设立一、二级单位公积金户申请;符合条件5、条件6的单位可以提出单位缴存登记注销申请。
(1)、单位依法成立。
(2)、单位性质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3)、未在本市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业务。
(4)、人力资源管理公司、超大型单位(缴交人数在1万人以上)需要设立多个单位住房公积金户进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
(5)、单位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6)、单位因分立、撤销、解散、破产或者被合并等原因终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