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业务概述 因开具错误、销货退回、销售折让、服务中止等原因,已代开发票需作废的,税务机关为纳税人作废已代开的发票。 2、设定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的通知》(税总发〔2014〕15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 1024号)》 3、申请条件 因开具错误、销货退回、销售折让、服务中止等原因,已代开发票需作废的。 4、办理材料 (1)已开具发票各联次。 (2)作废原因的书面证明材料 (3)经办人身份证明(经办人变更的提供复印件)。 5、办理时间 [帐报税深圳做账帐)、一般纳税人记账(、财务外包、帐 、深圳会计公司帐)、小企业代理记账(、网站建设、旧帐整理审计验资] 附:各办税服务厅工作时间一览表 6、税务机关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7、办理地点 原代开发票税务机关 8、联系电话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对外公开电话一览表 9、办理流程 10、样表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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