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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龙华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失联单位停用特种设备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7-12-15 19:38:38 点击数:1142次 信息来源:http://www.szmqs.gov.cn/xxgk/qt/tzgg/tzsb/201712/t20171213_10473727.htm
深市质龙华市公告〔2017〕1号
各有关单位:
你单位使用登记或所有的下列特种设备(见附件),依据相关使用登记规定应当办理停用或注销手续而未办理停用或注销手续。因你单位失联(注销、倒闭或迁移),导致我局无法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取得联系。[深圳做账(帐)报税、专业财务代理公司、深圳做账(帐)公司、一般纳税人记账(帐)、财务外包、深圳代理记账(帐) 律师咨询、注册商标]深圳会计公司、小规模纳税记账(帐)、深圳公司注册、小企业代理记账(帐) 、网站建设、 旧帐整理、审计验资]
限各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依规办理停用或注销手续。逾期不处理,我局将依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2017)的有关规定,注销相关特种设备。
联系地址:龙华区观湖街道大和路市场监管大楼,邮政编码:518100。
联系人:王先生,电话:23330344。
特此公告。
附件:龙华局应停用注销特种设备信息表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龙华局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