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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可以继续享受至什么时候?
发布日期:2017-11-20 11:43:02 点击数:892次 信息来源:http://www.szgs.gov.cn/art/2017/11/17/art_3061_55581.html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6号)规定: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帐报税深圳做账帐)、一般纳税人记账(、财务外包、帐 、深圳会计公司帐)、小企业代理记账(、网站建设、旧帐整理审计验资]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