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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6-08-17 17:06:15 点击数:1130次 信息来源:http://www.szgs.gov.cn/art/2016/6/29/art_304_44361.html
一、公告的出台背景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4号,以下简称24号公告),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1号)予以废止。自2016年6月1日起,全国各级税务机关应根据该公告的规定严格落实税收“黑名单”制度。 二、公告出台的必要性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1号,以下简称11号公告)的制定依据已被废止,[深圳做账(帐)报税、专业财务代理公司、深圳做账(帐)公司、一般纳税人记账(帐)、财务外包、深圳代理记账(帐) 律师咨询、注册商标] 深圳会计公司、小规模纳税记账(帐) 、深圳公司注册、小企业代理记账(帐) 、网站建设、 旧帐整理、审计验资] 三、《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被废止后,税务机关的后续管理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