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市场总监:134 1751 7993
市场一部:199 2490 3229
市场二部:132 4943 4917
市场三部:188 1903 1917
市场四部:134 1186 2305
市场五部:195 4055 1536
.刚设立的小规模纳税人,还没有纳税义务发生,是否需要申报增值税?
发布日期:2016-04-26 20:48:08 点击数:1515次 信息来源:http://www.szgs.gov.cn/art/2016/2/24/art_125_409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