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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后,税务机关是否会在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件上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
发布日期:2015-12-26 17:45:54 点击数:1235次 信息来源:http://sjswfj.szgs.gov.cn/art/2015/12/4/art_521_39290.html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涉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4号)规定:
主管税务机关在为纳税人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时,纳税人税务登记证件上不再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可以作为证明纳税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凭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