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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补偿
发布日期:2015-10-09 19:05:41 点击数:1153次 信息来源:http://www.szgs.gov.cn/art/2015/6/8/art_2422_33715.html
1.业务概述
税务行政补偿是指税务机关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变更行政决定,对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2、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3、申请条件
税务机关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变更行政决定,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可依法申请补偿。
4、办理材料
(1)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认为税务机关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变更行政决定,从而使其受到了财产损失,向税务机关提出《税务行政补偿申请书》,请求税务机关依法予以补偿。;
(2)申请人也可以口头申请方式提出申请。如果申请人口头提起补偿申请,可不用提交税务行政补偿申请书。
(3)申请人为公民个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则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4)税务机关具体行政行为对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证据材料及复印件;
5、办理时间
6、税务机关办结时限
限时办结
7、办理地点
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提起申请
8、联系电话
9、办理流程
10、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