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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简化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免征营业税手续公告的解读
发布日期:2015-08-15 12:29:54 点击数:1218次 信息来源:http://www.szds.gov.cn/zsk/zsk/zsk/zcjd/zsxq.jsp?zljm=zcjd_0
为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简化纳税人办税手续,减轻纳税人办税成本,在办理个人以离婚财产分割、赠与亲属、赠与抚养人或赡养人方式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免征营业税手续时,不再要求提交赠与公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