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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待遇具体有哪些?
发布日期:2015-06-20 00:26:21 点击数:1561次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法定条件的,享受下列失业保险待遇:
(一)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二)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本市医疗保险制度的规定参加医疗保险,[深圳做账(帐)报税、深圳代理记账(帐)]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
(三)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遗属可以申领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四)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有关规定享受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服务或者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