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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征遗产税需要更多的现实论证 关于开征遗产税需要更多的现实论证
发布日期:2015-03-13 09:04:54 点击数:1075次
在很多国家,遗产税都已推行多年。特别是在欧美的一些福利制度较完善的发达国家,遗产税的征收已成为国家调控国民收入、缓和贫富悬殊的重要手段。但在前段时间,当中国拟征收遗产税的消息传出,便迅速发酵成一个社会热点话题。对于中国现阶段该不该征收遗产税及遗产税起征点的问题,民间争议四起。
根据以往其他国家的经验,征收遗产税的时机相当重要。征收得早了,税源缺乏稳定、有保障的基本面,政府实际上征收到的钱可能不多,却对社会资本的投资热情会起到不合时宜的打击作用,甚至可能会引发资本外逃的现象;征收得晚了,遗产税调控国民收入、缓和贫富悬殊的初衷以及实际意义已不复存在,因为真正的税源已经失去—上一代人的巨额财富可能已通过各种手段成功转移给下一代人。
从这个角度来说,何时起征遗产税,是一个需要现实论证的大问题。而需要论证及考量的要素有很多,例如现阶段我国国民的收入统计及分析、征收的实际可行性等。万通地产董事长冯仑就曾撰文提倡通过遗产税解决“富二代”现象所折射的社会分配问题,实则上是通过二次分配、建立大致相等的创业基础,实现代际之间的平等。所以他认为,“遗产税能够让所有人自由创造财富,令竞争起点更公平,也有利于社会形成创业奋斗的正面风气。”但同时也有不少看法认为,中国征收遗产税的时机远远未成熟,现阶段人们更关心的是私人财产保护,建立一个更为公平公正的社会制度、保持改革开放态势的社会,才是现阶段最为迫切的事情。
而此次征收遗产税话题的发酵,实际上公众更为关注的是“80万元”这个起征点。据网上公开资料,遗产税80万元起征点的说法首先是著名反腐学者王明高在2004年提出的。但其实他的本意是,根据中国现阶段的国情及发展阶段,各地区的经济水平、个人财产的差距都较为悬殊,他所提出的“80万元”只是一个全国平均值。由此可见,征收遗产税是一项复杂的长期工程,在诸多前提性、根本性的问题没得到论证的情况下,讨论遗产税的起征点缺乏合情合理的社会基础。
同时,笔者认为,在现阶段的中国,遗产税的开征难以起到平抑财富的目的,相反,很有可能会沦为个税盲目征收的案例。在社会上各种财富情况仍无相关制度予以科学论证及监督的情况下,遗产税的“矛头”指向无疑是不清晰的。比如说,在当前官员财务公开尚未实现的情况下,征收遗产税如何能做到对社会的每个群体都一视同仁?此外,真正的富人也有可能通过投资、[小规模纳税记账(帐)]移民等各种渠道避税,政府实际上很难征收到他们的钱;相反,中产可能会成为最大的受害者。在当前我国房价高企的前提下,动辄一套房产就已超过了百万元的水平,而辛辛苦苦供房的这个“房奴”群体,才是一个橄榄形社会中的大多数—但他们实际收入并不高,反而因为收入比较透明而将成为纳税主体,这无疑是极大地违反了征收遗产税的初衷。所以,全社会对开征遗产税论证并形成共识、一个科学的顶层设计、制定可行的执行方法,都是征收遗产税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