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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如何变更核定方式?
发布日期:2015-03-09 07:14:43 点击数:1388次
实施印花税核定征收的纳税人,如果经营情况发生变化,需要重新核定的,可于发生变化的当月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重新报送《纳税人申办事项申请表》(表二),纳税人需在注明申办事项原因说明时一并注明申请变更内容。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审核后重新核定。
表一:
深圳市印花税核定征收比例表
税 目 | 企业类型 | 核定依据 | 核定比例 |
购销合同 | 工业企业 | 销售收入和采购金额 | 70% |
商业企业 | 50% | ||
外贸企业 | 90% | ||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 各类型纳税人 | 工程承包收入和发包支出 | 100%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收入、支出金额 | ||
货物运输合同 | 货物运输收入、支出金额 | ||
加工承揽合同 | 加工承揽收入、支出金额 | ||
财产租赁合同 | 财产租赁收入、支出金额 | ||
仓储保管合同 | 仓储保管收入、支出金额 | ||
技术合同 | 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收入、支出金额 | ||
产权转移书据 | 收入、支出金额 | ||
借款合同 | 借款金额 | ||
财产保险合同 | 保费金额 |
表二:
纳税人申办事项申请表
纳税人(单位盖章) |
| 纳税人识别号 |
| ||||||||||
纳税人地址 |
| 邮政编码 |
| 电话 |
| ||||||||
证件名称 |
| 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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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 纳税人识别号 |
| ||||||||||
代理人地址 |
| 邮政编码 |
| 电话 |
| ||||||||
申办事项联系人 |
| 办公电话 |
| 移动电话 |
| ||||||||
申请办理事项 | 1、□停业 2、□提前复业 3、□核定征收方式 4、□取消核定征收方式 5、□定额调整 6、□纳税账户变更 7、□ 首次申请汇总纳税 8、□新增分支机构申请汇总纳税 9、□其他: | ||||||||||||
申请办理事项原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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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理事项的依据: | |||||||||||||
纳税人声明 | 本人对所提交的文件、证件以及填写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如有虚假内容,本人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一般纳税人记账(帐)]年 月 日 | 授权人声明 | 现授权 为本纳税人本次申办事项的代理人,其法人代表 ,电话 。若采取邮寄方式送达申办有关往来文件,请寄给下列收件人:□纳税人;□代理人。 委托代理合同编号:
授权人(法定代表、自然人纳税人)签名: 年 月 日 | 代理人声明 | 本申办事项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机关的有关规定填报,如有虚假内容,代理人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代理人(法定代表、自然人纳税人)签名: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1、本表适用于申请办理有关涉税申办事项;2、申请时申请人需盖章签收受理类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