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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商事登记“五证合一” 1个月变几分钟搞定
发布日期:2015-06-13 07:16:07 点击数:1247次 信息来源:http://www.szcredit.com.cn/web/NewsInfo.aspx?id=201562104842
深圳商事登记服务再升级!在原“四证合一”登记模式基础上,1日起,深圳将社保登记正式纳入商事登记。这意味着,在深圳,创业者足不出户,就可以一次性拿到商事主体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刻章许可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五证”。据介绍,将社会保险登记纳入商事登记,这在全国属首创。[深圳做账(帐)报税、深圳代理记账(帐)] 社保登记纳入商事登记
去年12月1日,深圳推行了商事主体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刻章许可证“一表申请、一门受理、一次审核、信息互认、四证同发、档案共享”的“四证合一”登记制度。根据这项在全国率先推行的改革,创业者仅需花几分钟在网上填表申请,就可以拿到以往需往返于四个部门、历时1个月才能拿到的“四证”。
1日,深圳又在“四证合一”登记模式基础上,将社保登记纳入商事登记流程,实现“五证合一”。创业者通过网上提交申请及材料,由商事登记部门统一受理、商事登记部门一家审批,被视同五部门同时审批。“五证”统一由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发放。这也意味着,创业者足不出户,就可以轻松拿到包括社会保险登记证在内的“五证”。
深圳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每个企业从其成立的30日内必须进行社会保险登记。但实际情况却是,很多企业前期并不作登记也不为员工参保,这不但违背了《社会保险法》,还使得员工权益以及企业权益得不到保障。该负责人表示,在给企业办理商事登记的同时核发社保登记证,有助于督促企业履行社保登记义务,提高企业的责任意识,保障企业员工的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更多部门加入“多证合一”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常务副主任徐友军表示,社保登记纳入商事登记是审批流程的再改造、政府服务水平的再升级。“五证合一”大幅提升了行政审批效率,避免了企业往返各部门办理证照之苦,也避免了审批部门在受理审批、档案保存等方面重复劳动,既节省了企业办事成本,也节省了政府的行政成本。
此外,“五证合一”打破了部门的职能界限,是将互联网与政府服务相结合的体现。改革有助于加强政府部门深度合作、提高政府管理水平、促进信用体系建设。
“商事登记改革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后续工作特别多,还在不断完善、深化中。”徐友军说,未来可能会有更多的部门加入到商事登记“多证合一”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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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商事主体数量排全国第一
1日,在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举办的“社保登记纳入商事登记”发布会上,徐友军介绍,从2013年3月1日深圳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到今年5月25日,深圳新登记商事主体达到95.05万户,其中企业49.81万户,个体户45.24万户,总数较改革前增长了182%;累计实有商事主体188.51万户,在全国大中城市中排名第一,超过了重庆、北京、上海和天津。
如果按深圳1500万人口计算,深圳每千人拥有商事主体126户,创业密度为全国最高。
改革在宽进的同时,如何做到严管?对此,深圳市企业注册局局长钟文表示,后续监管是深化商事登记改革的重要内容,他们一直在研究怎样更加有效地实施监管;要将监督落到实处,最核心的是要有信用约束机制,让违法违规者付出成本,在信贷等多个方面进行约束。他透露,目前该局正在做相关工作,争取今年有相应的制度出台。孙颖
“升级版”流程特点
●立法支持
《深圳市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依据;
●系统对接
五部门联合开发了统一的“多证合一”登记系统;
●审核结果互认
商事登记部门一家审批,视同五部门同时审批,申请人既无需流转材料,也无需反馈信息;
●全流程网上办理
申请人足不出户就可办理“五证”申请;
●证照同步发放
“五证”统一在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发放;
●档案共享
档案原件在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保存,五部门共享档案影像。
如何办理“五证”?
申请
商事主体申请人通过全流程网上登记系统填写“五证”联合申请书,并准备齐相关材料提交商事登记部门,由商事登记部门统一受理,实现“一表申请”“一门受理”。
审核
商事登记部门审核“五证”联合申请材料。“五证”申请经商事登记部门审核后,视为同时经机构代码部门、税务登记部门、公安部门及社保部门审核。因审核结果产生异议或有其他问题的,由申请人到所申请证照的对应主管部门办理相关业务后再到网上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商事登记部门将相关登记信息和办理结果共享至机构代码登记部门、税务登记部门、公安部门和社保部门,实现“一次审核”和“信息互认”。
领证
经商事登记部门审核通过后,商事主体申请人即可到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对外窗口一次领取“五证”,即: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刻章许可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实现“五证同发”。
归档
档案原件由商事登记部门保存,档案影像共享给机构代码登记部门、税务登记部门、公安部门和社保部门,实现“档案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