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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积金业务,家庭成员合计二套房及以上的,购房提取额度是多少?
发布日期:2015-02-19 10:07:47 点击数:1317次
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存储余额的60%,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