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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一、二级单位公积金户业务办理指南
发布日期:2015-02-12 19:54:13 点击数:1117次
办理事项说明 | 人力资源管理公司需要为派遣至各实际用人单位的员工分别缴存住房公积金,为便于管理,公司可持相关材料至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办理一、二级单位公积金户设立手续。 |
办理地点 | 公积金中心管理部 |
办理方式 | 柜台办理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时限 | 10日 |
政策法规依据 |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暂行规定(试行)》 |
申请材料 |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申请表》一份; (2)《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协议》一式两份; (3)《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协议书》一式三份; 注:每设立一个单位公积金户(含一、二级户)均须提供以上3项材料。 (4)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须有“劳务派遣”)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未注明“劳务派遣”,则须另外提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 (5)出具与至少两个实际用人单位签订的相关劳务派遣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 (6)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 (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 (8)专办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9)专办员公积金联名卡(已领取联名卡的须提供)。 |
备注 | 为方便人力资源公司管理,建议按不同的缴存比例设置二级单位公积金户,即二级单位公积金户不多于16家。 |
相关表格 |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申请表》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协议》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协议》 |
设立一、二级单位公积金户业务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