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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贷后变更-除贷款缩期外办理指南
发布日期:2015-02-02 08:40:44 点击数:1306次 信息来源:http://www.szzfgjj.com/bszndk/1589.htm
办理事项说明 | 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和需要,办理变更还款方式、变更还款日期、变更还款账户、变更借款人信息等业务。 |
办理地点 | 发放公积金贷款的受托银行指定网点、各区管理部银行驻点柜台 |
办理方式 | 现场办理 |
办理时间 | 按各受托银行本行规定时间执行。 |
办理时限 | 柜台办结 |
申请材料 | 1.《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后变更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件; 3.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供委托公证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如变更还款账户,须提供新还款账户的原件和复印件。 |
办理条件及要求 | 1.办理条件: (1)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和需要,通过受托银行柜台办理变更还款方式、变更还款日期、变更还款账户、变更借款人信息等业务。 (2)公积金贷款正常,无逾期贷款本息,才能办理。如有贷款逾期的,需归还所有逾期贷款本息后才能办理贷后变更业务(变更借款人信息和变更还款账户除外)。 2.办理要求: (1)贷后变更可由任一借款人办理,合同期限内不限制变更次数,每月还款日当日不可办理贷后变更业务。 (2)变更后新的还款日期不能与业务办理日为同一天。 (3)变更后新的还款账户必应当为办理变更还款账户申请人本人所有。 (4)贷款期限为1年或剩余贷款期限不足12个月,不能办理贷后变更(变更借款人信息和变更还款账户除外)。 (5)每个还款周期只能办理一次贷后变更(变更借款人信息和变更还款账户除外)。 3.借款人可直接持申请材料到受托银行柜台提出申请,填写《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后变更申请表》并签章加盖指模,按规定要求办理。 4.借款人如需要变更借款人信息,如:家庭地址、家庭电话号码、手机号码、单位地址、单位电话号码、通讯地址和电子邮箱等,可在受托银行柜台办理贷后变更。 |
相关表格 | 《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贷后变更申请表》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温馨提示 | 由于各受托银行办理公积金贷后业务的经办网点不同,具体办理地点和办公时间详询受托银行或管理部办事大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