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讯(记者 李秀瑜)近日,国家住建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记者昨日从深圳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截至今年上半年,深圳公积金中心共发现并制止骗提案件109起,确保了公积金资金安全。
根据通知要求,优先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为进一步提升职工租房消费能力,自2017年11月14日起,深圳住房公积金中心就上调了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由之前申请当月公积金应缴存额的50%上调为65%。
根据通知要求,优先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额度要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合理确定并及时调整。重点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在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防止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炒房投机。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深圳做账(帐)报税公司、深圳会计公司、审计验资]
,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
对缴存职工在缴存地租赁或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离休退休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要进一步简化审核流程,积极开展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网上咨询,大力推行网上审核和业务办理,缩短审核时限。缴存职工提取申请材料齐全的,审核无误后应即时办理。需对申请材料进一步核查的,应在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对同一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异地购房尤其是非户籍地非缴存地购房、非配偶或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要严格审核住房消费行为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
深圳是否出现“骗提”行为?市住建局公积金中心统计,深圳自2012年推出公积金提取业务以来,打通多个政务信息共享渠道,严控业务审批流程,截至2018年上半年,深圳市公积金中心共发现并制止骗提案件109起,确保了我市公积金资金安全。
深圳公积金中心的相关负责人介绍,深圳公积金中心推出公积金提取业务时,公积金业务系统就与市产权登记部门、人行征信部门、社保部门等多个部门实现信息直联共享,实现了提取业务办理又“快”又“准”——不仅能大幅缩短审批时间,提升业务办理效率,还能最大限度核实每笔提取业务的准确度,有效防范公积金骗提案件的发生,切实维护了广大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权益。
据了解,深圳公积金中心在不断创新服务,实现公积金“人人可提”的同时,不断加强风险防控,对内制定查处住房公积金骗提案件工作指引,全流程严格规范业务审核人员审批程序及审批标准。同时,建立与公安部门、外地房产管理部门的沟通机制,加强与各地房地产开发商的联系取证。对外发布严肃查处住房公积金骗提行为的通告,大力开展公积金提取政策宣传工作,通过媒体曝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提高广大职工的规范意识,全方位防控骗提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