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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的联系电话、电子信箱、职称、学位、姓名、证件号码等发生变化时须办理的个人信息变更手续的,应如何处理?个人信息变更业务办理指南
发布日期:2015-06-05 07:16:51 点击数:1702次
办理事项说明 | 个人信息变更是指申请人的联系电话、电子信箱、职称、学位、姓名、证件号码等发生变化时须办理的个人信息变更手续。 1.个人备案类信息变更是指申请人的联系电话、电子信箱、职称、学位等信息的变更。 2.个人核准类信息变更是指申请人的姓名、证件号码、户籍情况(深户、非深户城镇)、社保电脑号、婚姻状况等信息的变更。 |
办理地点 | 网上办事大厅或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 |
办理方式 | 个人备案类信息变更适用: 方式一:网上办结;方式二:网上申报,柜台办结;方式三:柜台办结。 个人核准类信息变更适用: 方式一:网上申报,柜台办结;方式二:柜台办结。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时限 | 当场办结 |
政策法规依据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暂行规定(试行)》 |
申请材料 | 个人备案类信息变更: 1.职工本人办理: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公积金联名卡。 2.单位专办员办理: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专办员身份证原件及公积金联名卡。 |
个人核准类信息变更: 除参照上述备案类信息变更所要求的资料外,还须按照下列情形另行提供有关材料: ①姓名及证件号码变更: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户籍情况(深户、非深户城镇)变更: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社保电脑号变更:须提供申请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深圳做账(帐)报税 小规模纳税记账(帐) ] ④婚姻状况变更:须提供结婚证、离婚证、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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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表格 |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