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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迁出本市销户提取业务,如何办理户籍迁出本市销户提取公积金业务?
发布日期:2015-04-25 23:52:37 点击数:1534次
办理事项说明 | 职工户籍迁出本市的,[ 注册商标 ]可申请销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本息余额。 |
办理地点 | 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 |
办理方式 | 网上预约,柜台办结。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时限 | 业务当场办结,资金到账以[ 审计验资 ]入账时间为准。 |
政策法规依据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 |
申请材料 |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形提取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户籍迁移(迁入异地或迁出本市)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迁入地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交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
备注 | 1.办理提取业务前须先修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 [ 深圳公司注册 ]职工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直接修改; 2.办理销户提取业务前,个人账户须为封存状态,封存手续由单位办理。 |
相关表格 |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形提取申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