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信息
联系我们
市场总监:134 1751 7993
市场一部:199 2490 3229
市场二部:132 4943 4917
市场三部:188 1903 1917
市场四部:134 1186 2305
市场五部:195 4055 1536
深圳市公积金业务,家庭成员合计二套房及以上的,还贷如何提取?
发布日期:2015-03-30 08:19:52 点击数:1363次
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2010年9月30日起,[深圳代理记账(帐)]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