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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为已在深圳市参保的员工办理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业务?
发布日期:2015-02-11 10:05:40 点击数:1568次
网上办事分类 | 单位办事 |
事项内容 | 企业为已在我市参保的员工办理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
法律依据 | |
快速通道分类 | 征收 |
数量及方式 |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 |
申请材料 | 1、《深圳市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停交/调动/险种变更/恢复参保/工资变动申请》; |
申请受理机关 | 企业缴费所属社保机构征收部门 |
决定机关 |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
办事程序 | 企业经办人登录社保局网站www.szsi.gov.cn-企业网上申报进行申报即可。 |
办理时限 | |
温馨提示 | 此指南仅限非港澳台及外国籍员工。 |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 |
事项收费 | |
年审或年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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