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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公告、深圳社保最低工资标准
发布日期:2015-02-08 11:26:24 点击数:3661次 信息来源:https://wssb6.szsi.gov.cn/NetApplyWeb/gonggao.jsp?pid=1423365491830
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深人社规[2013]14号)的规定,自2014年2月1日起,我市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808元/月。深圳代理记账(帐)我市各项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涉及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新的标准执行。
请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应依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保证在社保缴费银行的账户上存足资金以便划扣,避免因账户余额不足影响参保及待遇享受。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