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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学年度在园在校学生医疗保险申报工作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6-10-06 15:54:46 点击数:1244次 信息来源:http://www.szsi.gov.cn/tip/201608/t20160831_4402925.htm
全市高等院校、中小学、托幼机构:
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相关规定, [深圳做账(帐)报税、专业财务代理公司、深圳做账(帐)公司、一般纳税人记账(帐)、财务外包、深圳代理记账(帐) 律师咨询、注册商标]深圳会计公司、小规模纳税记账(帐)、深圳公司注册、小企业代理记账(帐) 、网站建设、 旧帐整理、审计验资]2016学年度在园在校学生医疗保险费征收工作现已全面启动,请全市高等院校、中小学、托幼机构做好相关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2016年9月5日至2016年11月15日。
二、申报对象:
(一)入园入校新生(含幼儿园、小一、初一、高一、转校生等,转校生在原学校已参保的,转校后也必须通过新转入学校重新申报),由学校统一申报。
(二)去年本园本校已申报参保成功的学生,除了今年就读幼儿园大大班的,不需重新申报。
(三)已毕业学生不需申报,我局将按照原来已登记的毕业时间自动办理停交。
三、申报缴费时间:在规定申报时间内申报的,缴费时间段为2016年9月至2017年8月;超过申报时间申报的,缴费时间段为申报次月至2017年8月。
四、申报流程:学校通过我局网站(www.szsi.gov.cn)统一申报,同时通知学生家长(监护人)在网上录入详细信息。具体流程可登陆我局网站查询。
特此通告。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