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信息
联系我们
市场总监:134 1751 7993
市场一部:199 2490 3229
市场二部:132 4943 4917
市场三部:188 1903 1917
市场四部:134 1186 2305
市场五部:195 4055 1536
记载资金帐簿印花税政策解读、关于记载资金帐簿印花税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5-02-14 11:00:50 点击数:1234次
一、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八条规定:记载资金帐簿按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总额贴花后,以后年度资金总额比已贴花资金总额增加的,增加部分应按规定贴花。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帐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025号)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帐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银行分行营运资金缴纳印花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04号)规定,外国银行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分行,其境外总行需拨付的“营运资金”, 深圳营业执照注册年检补资增资变更注销
分行在帐户设置上不设“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帐户的,应按核拨的帐面资金数额计税贴花。
二、计税依据
1、企业新设立时,计税依据为“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
2、以后年度,均以年初的“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合计金额计算,将增加部分作为计税依据。
常见问题解答
一、问: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可引起“资本公积”的频繁变动,对此如何缴纳资金帐簿印花税?
答:每年按照年初的“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与已缴纳的记载资金账簿印花税计税依据相比较,如有增加的,应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二、问:合伙企业各合伙人的出资额,深圳公司股权股份转让公证是否要缴纳资金帐簿印花税?
答: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出资额,在工商登记时不作为注册资本,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不在“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科目核算,因此,深圳公司股权股份转让公证对合伙人的出资额无需缴纳资金帐簿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