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信息
联系我们
市场总监:134 1751 7993
市场一部:199 2490 3229
市场二部:132 4943 4917
市场三部:188 1903 1917
市场四部:134 1186 2305
市场五部:195 4055 1536
商业企业总分支机构汇总申报增值税、消费税时,应纳税额应该怎样计算?
发布日期:2015-02-12 09:03:49 点击数:1261次
总机构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商业企业申请汇总申报,不确定固定的税款分配比例。纳税人进行增值税或消费税纳税申报时,应按照以下公式填报《汇总申报税款划分明细表》:
总机构(分支机构)应纳税款分配比例=总机构(分支机构)当期实现销售额÷总机构汇总申报的当期销售额总额;
总机构(分支机构)当期应分摊的税款=总机构统一核算的当期应纳增值税总额×总机构(分支机构)应纳税款分配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