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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不征收增值税的财政补贴收入,应该如何填写增值税申报表?
发布日期:2022-09-08 16:37:14 点击数:497次 信息来源:https://shenzhen.chinatax.gov.cn/sztax/zcwj/rdwd/202208/59c024d3b4074a028cc2231883eac73c.shtml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规定:“七、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深圳做账(帐)报税,专业财务代理记账(帐) ,一般纳税人记账(帐) ,深圳公司注册,小规模纳税记账(帐) ,深圳会计公司,注册商标,审计验资,旧帐整理]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因此,取得不征收增值税的财政补贴收入,不需要将该笔补贴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