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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固定资产不能计算折旧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发布日期:2018-08-21 08:14:19 点击数:1109次 信息来源:http://www.szgs.gov.cn/art/2018/5/29/art_131_59473.html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1.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3.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深圳做账(帐)报税、一般纳税人记账(、财务外包、深圳会计公司、帐)、小企业代理记账(、、<span lang="EN-US" style=""font-family:宋体;mso-ascii-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审计验资]
4.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5.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6.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7.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